黑心村干部别再猖狂!好日子到头了!这个新成立的机构专门收拾你们!
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,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。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。那么,国家监察委员会将肩负起怎样的职责?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又将怎样履行职责呢?
问
小编,先给我们说说,“监察委员会”是做什么的?
蒋来用:
监察这种制度在古代一直存在。监察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,也不是司法机关,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,依照法律规定,独立行使监察权,目的是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。
延伸监督范围
问
在农村基层组织“从事公务”的干部,比如村主任,他们不是行政意义上“国家工作人员”,各级“监察委员会”管得着么?
蒋来用:
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个机构成立之后,恰恰就解决了基层监督不到位的一些问题。比如说有些非党的村主任,用党纪来监督的话,可能就没有依据,因为他不是党员,但是他们可能有些行为又违反法律,或者是伤风败俗,比如说大摆酒宴。你如果对党支部书记可以用纪律处分进行处理,但是村主任的话,可能处分起来依据不足。成立这个监察机构,就有依据了。所以村主任非党的话,有些违法的行为,但是够不上检察院起诉的条件、用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分也很难,在这种情况下,监察委员会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加大监督力度
问
应该说在农村,监察委员会还是能够发挥很大的监察监督的作用。那可能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,大家会非常关心,比如说一些来自上级财政部门的补贴,像“小官大贪”这样的现象,监察委员会怎么来发挥监督的效力呢?
蒋来用:
现在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,将来有很多国家的项目会向农村倾斜,这时候加大监督的力度是非常重要的。如果按原来的体制和机制,对一些人员管理又覆盖不到,这个就留下很多隐患,对老百姓的利益直接构成影响。所以调整我们国家的监督体制,加大监督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提高监督实效
问
比如说,某村村主任有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,有了腐败事实的存在,那么监察委员会怎么去更好地监督?
蒋来用:
现在县一级都设立了监察委员会,接下来可能就要有相应的法律要颁布作为依据。那么监察委员会执行这个法律的话,就有手段,比如说谈话、约询、约谈这些比较轻的方式,严重的可能采取留置的方式。原来的村监会也有这个制度规定,但是村监会作为一个最基层的监督机构,它没有相应的权力和手段,比如说调查腐败的权力它就缺乏,所以监督的效果可能不是很好。所以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,将会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处理,这个效果应该会非常明显。
问
早在2004年,浙江金华的后陈村就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
会。后来广东、甘肃等地也开始实践。到现在十多年了,据您了解,运行情况怎么样?
村监会这个制度,总的来说效果是非常好的,还是取得了很多的成效,尤其是在推进民主理财、村务公开、提高群众知情权这方面,效果是非常明显的,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面,各个地方都有创新的一些举措。但是村监会也有局限,它没有调查的权利、没有处分的权利,所以对于违纪违法村干部,不能够直接进行处分,只能请求上级检查或者纪委机关去进行调查。
问
去年,中办、国办印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那么,村级监督委员会行使的职权跟县级监察委员会是什么关系?未来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会不会延伸到村一级?
村监会一个重要的权利就是监督权,这个监督权跟监委会行使的职权是一样的,它作为村里面的一个监督机构,肯定跟上级监督机构要保持密切的联系,首先就是信息的沟通。像山西晋中祁县,村级监委会的主任就是信息联络员,跟乡镇的纪委和县里派出的专门监督员,他们之间有一个密切的信息沟通,保证上下之间的监督情况和信息非常畅通。当村监会遇到一些问题处理不了的时候,他的上级就会很快地知道,对他的工作进行指导,或者是监察委员会就直接进入,协作沟通比以前更加顺畅。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肯定会延伸到村一级,因为村里的干部本来就是未来的监督对象。
新松恨不高千尺,
恶竹应须斩万竿。
我们相信,随着制度篱笆扎密扎牢,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氛围也将逐步实现,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终将形成。来源:盛世农业
长按关注公众号